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4月2日电(中青报·中青网记者 刘言)4月2日,人重最高法指出,获刑该房屋客厅阳台外系重庆市某中学的最高操场 。驳回上诉 ,刀具等物品 ,几分钟后,行为客观上存在造成更加严重危害后果的可能性,
最高法强调 ,一审宣判后,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5月4日作出裁定 ,坪坝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2月1日作出判决 ,2017年5月18日14时许,玻璃杯扔向学校操场,正确适用罪名 ,居民区等公共场所连续抛掷重物 、李某晨受老乡的邀请 ,玻璃杯砸中正在学校操场上锻炼的13岁的学生叶某某头部,爆炸、李某晨因心情不好 ,故意将一个空啤酒瓶从客厅阳台丢到楼下操场上 ,广场、可以从轻处罚 。到重庆市沙坪坝区某小区21楼房屋内饮酒,当天18时许 ,主观上具有故意心态,准确判断行为性质 ,致叶某某头部严重受伤 ,
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,维持原判。有高空抛物行为,致人重伤 、碎片反弹到正在学校操场上锻炼的一名学生的后背上。李某晨提出上诉 。应当根据行为人的主观动机、投放危险物质等行为相当 ,决水 、此类行为已经对公共安全造成实际危害 ,啤酒瓶掉落到学校操场上后破碎 ,
对于该案的典型意义,并实际造成了1人重伤的严重后果 。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,
据此 ,李某晨归案后坦白认罪,健康以及公私财产安全,全面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,危险性与刑法规定的放火 、危害公共安全 ,行为人故意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向道路 、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。
案例显示,有学生正在操场上锻炼,故意从21楼向公共场所连续抛掷酒瓶和玻璃杯致人重伤的被告人,刑法规定了高空抛物罪,构成重伤二级。抛物的具体情况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因素 ,案例显示 ,被告人李某晨从建筑物高层上先后将空啤酒瓶 、造成被害人重伤的严重后果,李某晨又将一个带手柄玻璃杯从客厅阳台丢到楼下操场上,为发泄情绪不计后果将空啤酒瓶和玻璃杯扔下 ,抛物场所 、李某晨明知从21楼高层住房高空抛物是一种危险行为,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晨有期徒刑十年。且在抛掷啤酒瓶时已经看见楼下系学校操场 、